臭氧污染来袭!防治攻坚战需要清楚哪些障碍?
数据显示,2019 年,337 个地级以上城市臭氧浓度同比增长 6.5%,臭氧为主要污染物超标天数占总量的 41.8%。臭氧对空气质量日的影响仅次于 PM2.5。专家表示,与臭氧污染密切相关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处理迫在眉睫。
3 月 3 日,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环境档案协会主办的“开展 VOCs 减排监督援助”第八届环保茶党在北京召开。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巡视员李天伟在会上表示,2019 年,337 个地级以上城市臭氧浓度同比增长 6.5%,而以臭氧为主要污染物超标天数占超标天数的 41.8%,造成全国优秀天数比损失 2.3%。
特别是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臭氧作为主要污染物的日比超过 PM2.5。
李天伟说:“臭氧浓度的增加逐渐成为影响 PM2.5 后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
臭氧污染是什么?它是怎么形成的?
事实上,在平流层中,紫外线辐射会破坏氧分子两个氧原子之间的化学键。由于氧原子的强烈不稳定性,剩余的氧原子将与另一个氧分子结合形成臭氧,这是完整的“天然”产物。
对流层中,除了一些臭氧从平流层“漫游”到对流层、森林植被贡献的臭氧外,绝大多数臭氧是“人为二次转化产物”,如氮氧化物、Nox、VOCs 等,这些臭氧是由复杂光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当臭氧浓度的最大 8 小时平均值超过 160 微克 / 立方米时,就会变成臭氧污染。
北京市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会上表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共同作用形成臭氧,臭氧也是 PM2.5 的前体之一。它是我国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人类健康有着重要影响。
VOCs 排放主要发生在原辅材料的生产过程或产品中,其中大部分为易燃易爆,有的是有毒有害物质。
“VOCs 污染控制的开始时间远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 和 PM2.5 颗粒晚得多。目前 VOCs 排放量仍然很大,因此有必要尽快用氮氧化物控制 VOC,遏制臭氧频繁发生的趋势马军强调。
专家:近年来,国家重点关注重点领域和控制对象,高度重视 VOCs 治理。
在此之前,生态环境部专门出台了《2020 年 VOC 治理方案》。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组织了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重点地区和边疆 95 个城市夏季臭氧污染活动。今年 7 月中旬,我们开始监督和援助。我们派出 624 个工作组 2039 人,赴 79 个臭氧污染严重城市,对 6.7 万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帮助地方政府在 19 万家企业中发现了 65000 个与 VOCs 有关的环境问题。
数据显示,今年 7 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重点地区臭氧浓度明显下降,臭氧超标天数明显减少,而没有明显的区域臭氧污染过程。李天伟在工作中强调,“监督管理薄弱的基础和能力的缺失也暴露在基层工作中,越来越明显。”
据他分析,目前各地尚未建立准确实用的 VOCs 企业污染源清单;第三方检测市场混乱,缺乏监管;执法能力不足。在很多地方,导航车和红外相机的设备率很低,而且因为没有专业用户,所以闲置。
他还建议,要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工具的作用,如完善税收价格政策,包括将 VOCs 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环保税收征管范围、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专项税收、扩大消费税范围等含 VOC 的产品。此外,地方政府还应加大对污染治理的财政支持力度。
马军强调,作为我国今后废气处理领域的重中之重,必须总结处理初期经验,完善处理工艺路线,提高设备水平和处理效果,密切关注重点领域和重点控制对象,全面加强对具有较强光化学反应活性的 VOC 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