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招女生,非985不遇到就业歧视应该破除吗?

2020-07-30 16:21   来源: 互联网

非985名大学毕业生得不到招聘,女性求职者受到冷遇,她们被拒绝为疫情高发地区的人找工作。


[看就业招聘第二季的法律问题]如何在就业歧视面前消除对就业的歧视


西安工会联合会帮助大学毕业生就业。刘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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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们今年只想要男孩。


你的学校不是双尖顶,也不符合招聘要求。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在招工中会有歧视,主要形式是就业机会不平等、招聘标准不平等、就业待遇不平等、不同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状况不同等,针对就业歧视,我国法律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当劳动者遇到就业歧视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近,在通过考试、面试等环节并签署就业协议后,2020年毕业生萧璋被告知取消就业协议,因为"兼职研究生的地位不符合招聘条件。"这件事一经报道,就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对不起,我们只接受985份简历。我们不招聘某某领域的人。我们不招聘女性。"记者采访调查发现,在求职过程中,学历、地域、性别甚至外表都可能成为歧视的理由。


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的人


在北京从事媒体工作的张瑜提到,两年前的一次工作经历仍然是"痛苦的"。2018年,毕业于硕士学位的张瑜申请了一所大学,从寄简历和笔试到三轮面试,当他一路走到最后,面试官对她说,因为所有以前被录用的女性都必须休产假:"对不起,今年我们只想要男孩。


今年毕业于硕士学位的沈欣正在寻找中学教师的工作。她说,许多学校都要求拥有985、211或双等生学位的候选人。沈欣最新的简历投递系统显示:"你所在的学校不是双等生,不符合这一招聘要求。


海燕是一名历史专业的博士生,今年也毕业了。去年12月,她选择在秋季招聘期间进入科研机构。她认为,许多私营公司对求职者的性别和年龄有更严格的要求。同时,她发现,对于申请这份工作的博士生,最终被录用的学生相对较好。"无论你是否出生在985或211所学校,都只能解释学业成绩的优势,但对一个人的评价也应该得到全面考虑。


2018年,一个终身就业平台因为北京本地人的身份拒绝了求职者,引起了网民的愤怒,并发表了一份道歉声明。在今年恢复劳动期间,由于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地区的歧视,湖北工人来求职时遇到了过多的"障碍"和限制性要求,或者由于职位的填补,湖北工人很难找到工作。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山说,歧视的形式有:就业机会不平等、招聘标准不平等、同工同酬、不同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条件不同等。


如果你受到歧视,你有可能捍卫自己的权利吗?


2013年12月,山西女大学生曹菊(化名)诉北京巨人环球教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学校)强调,"只有男性"属于就业歧视的审判,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巨人学校给曹菊三万元,作为妇女平等就业的专项基金。这是"促进就业法"颁布和生效五年后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的第一次诉讼,媒体还将该法称为就业中的第一个性别歧视案件。


同样,2014年11月,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小郭(音译)申请了一所烹饪学校的秘书职位,但被对方拒绝,理由是该职位"仅限于男性"。"她随后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烹饪学校侵犯了肖郭平等就业权利,对原告的就业实行性别歧视,并裁定烹饪学校赔偿小郭2000元的精神损失。该案件曾在2014年全国工会联合会公布的中国十大典型劳动侵权案件中排名第一。


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依法择业的权利,不得因国籍、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原因而受到歧视。赵良山对记者说,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关于增加民事案件起因的通知"增加了"平等就业权纠纷"。"遇到就业歧视的,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后果如何?赵良山说,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的,责令其依法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019年2月,人社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不得以生育限制作为就业条件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促进就业平等。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明确要求,依法查处和纠正疫情严重地区拒不招工的行为。


为何一再禁止就业歧视


在中国,记者以"就业歧视"作为关键词搜索,发现2010年至2020年有152项相关判决和决定,其中只有不到一半是基于就业歧视的原因。


张瑜说,虽然招聘过程中对雇主的性别歧视让他们非常愤怒,但不想保护他们的权利。"当时,如果我不去这样的单位,我只想投一票。有很多人的想法和张瑜一样。沈阳的安琪告诉记者,她的一个女性朋友被拒绝了,因为她30岁了,在找工作的时候,她是不孕的,但是"当朋友们聊天时,他们认为雇主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赵良山认为,在实际过程中,求职者会在公司受到歧视后选择另找工作。同时,求职者担心被起诉者会留下记录,这将不利于未来的就业。为了减少麻烦和平静的人,他们决定不起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求职者选择较少的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此外,中国劳动关系研究所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中心研究员曹荣(音译)表示,中国目前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就业岗位供应不足,使雇主处于主导地位。为了节省就业成本,缩短就业过程,雇主希望尽快招聘能创造福利的员工。


赵良山认为,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单位的违法成本较低,为了促进平等就业,应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对用人单位歧视劳动者的违法成本。


唐书


[编者:喻晓]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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