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流通,扩大消费:江苏有25条来了!
最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流通和扩大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25项措施,涉及发挥汽车消费潜力,促进家电等商品消费,促进商务、旅游和体育跨境一体化,发展夜间经济品牌,促进旧品牌的创新和发展。
据悉,今年上半年江苏省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会零)达到169104万亿元,占全国零售总额的9.8%,比去年同期增长0.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二位。
在防疫防控的背景下,围绕"优质生活、苏欣消费"这一主题,围绕"防控"的大背景开展"146"消费促进行动,坚持省、市、县、政府、银行、企业的"四联",对内外贸开展扎实的消费促进、流通布局优化、市场主体成长、消费者品牌培育、创新、改造与发展、消费环境建设等"六项特殊行动",具体提出了25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消费,提升消费潜力
扎实开展江苏省127项"优质生活苏新消费"系列品牌推广活动,鼓励各地通过发放消费优惠券、现金补贴、免费开放场馆设施等方式引导消费者需求的释放。
发挥汽车消费潜力,促进家电等商品消费。实施政策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购进补贴和税收优惠,降低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淘汰旧柴油卡车;支持合格地区对农村家用电器和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等商品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合格流通企业开展新活动。通过发展"城市闲置商品交易征收"活动,建立跳蚤市场和闲置商品网络贸易平台,促进闲置商品的共享和流通。
优化流通布局创造便利消费圈
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提高商业服务功能。加快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促进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的跨境融合,努力创造一个便捷的消费圈。
改革和升级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促进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的形成,促进邮政快递物流网络设施与农村地区的有效连接,加强贸易、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的联系,借助文化街区、艺术节、购物节、体育赛事等手段吸引客流。
推进"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支持重点风景名胜区和特色农村通道的道路集疏运建设,提高节假日交通旅游服务水平。
培育消费者品牌发展夜经济
推进老品牌创新发展,培育商贸流通服务品牌,创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大力发展夜间文化旅游经济,加大引进先进品牌的力度。
我们将支持老企业的技术、服务、文化和商业创新,加强对老品牌原址的保护,促进优质消费,弘扬文化遗产,促进创新发展。在贸易流通领域培育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和品牌展览。开展"江苏精品"品牌认证工作,培育一批江苏特色品牌。此外,我们还将创造夜间消费场景和聚集区,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改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优化公交线路,开通夜间公交,延长地铁运营时间等,为夜间商务活动提供基本的通勤保障。
消费环境的创新、转型、发展与建设
鼓励发展新业务类型的新型流通模式。鼓励发展网上订票、离线配送、实时配送、逆向定制、社区电子商务等新业务模式,促进供需准确对接。推进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千万工程"。加强城市终端、县农村配送服务和物流运输网点建设,推广标准陷阱和新鲜周转篮的应用,促进消费品向农村和农产品双向流通向城市的方向发展。
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通过多种渠道扩大特色高质量产品的进口,支持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扩大网上购物保税进口,加大对药品、水果、肉类、水产品进口指定口岸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离线实体店开展"无退货理由"。"加强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快重要产品网上离线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