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交房就拿房产证 山东这个市开始试水
对很多市民来说,买房交房后往往需要过段时间才能拿到房产证,少则需要几个月,多则需要两三年,更有甚者,如果一不小掉进了陷阱里,一个“红色小本本”——不动产权证便成了心头永远的痛。
这样的经历,随着我省新一轮改革攻坚的推进,或将成为历史。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开始试水“交房即拿证”改革,我省已经迎来首个“交房就拿证”的业主。
早拿证有很多好处
4月10日,在聊城市莘县行政服务审批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居民任艳华办完缴税手续后,同时拿到了位于永安文苑东区的房门钥匙和不动产权证书。
按照以往,开发商达到交房条件,需要组织施工、质检等五方,对十几个大类上百个小项勘察验收,共同出具手续,耗时很长。业主交了房之后想拿到房产证,需要等。
今年开始,聊城市推行“交房即办证”改革。按照聊城市委九大改革攻坚要求,住建局牵头从3月开始试点城区新建商品房交房即拿证改革,试点选在莘县。
莘县住建局从新建商品房验收、到达交房条件、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栋证登记)三个环节入手,把审批办理时间压缩到15个工作日以内,以此倒逼部门信息共享、流程优化,减少办结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有些人或许会疑惑,交房即拿证会带来哪些好处?
一位房地产界资深人士说,交房即拿证,可以加快二手房交易。比方说,能使业主尽快达到“证满两年”“证满五年”的门槛,在交易过程中省掉一笔不菲的税费。当然,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早拿证也更安心。
聊城市住建局负责人说,交房即办证把业主沉淀在房子上的大笔“死资产”,变成了可用于抵押贷款、直接入市出售的“活资金”,让业主资产使用起来方便灵活,减轻了业主入住装修、子女入学、资金周转等压力,是一项利民之举。同时,还能倒逼房产开发企业更加重视楼盘质量和售后服务,为购房业主降低购住风险。
全国已有多地试水
其实,试水“交房即拿证”并不仅仅发生在咱山东的聊城。
2019年3月28日,长沙市政府印发方案,正式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试点工作。截至到当年11月,长沙市12个申请试点的项目中共有3个项目实现了交房交证的目标。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在试点基础上做好经验总结,完善方案流程,出台专门实施细则,将改革试点成果全面推开。另外,今年1月,湖南吉首市首个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施项目也正式落地。
浙江也有地方试水“交房即交证”。据都市快报报道,去年12月16日,在杭州上城区某楼盘业主就在交房现场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托“互联网+”,把登记窗口前移至楼盘交付现场,全省率先推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购房者在收房拿钥匙后,无论按揭购房,还是全款付清,仅需结清税款、备齐资料,即可在收房时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无需再跑办事大厅。
同样,去年12月16日,昆明市的云南万科翡翠二期项目的38户业主代表,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还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宣告昆明进入“交房即交证”时代。
江苏要全省推广
记者梳理发现,不久前,江苏省下发通知,成为全国第一个整省推广“交房即发证”的省份。
3 月 19 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将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的不动产登记模式。据悉,2020 年 6 月起,江苏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 “ 交房(地)即发证 ” 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到底何为交(房)地即发证?江苏省表示,“ 交地即发证 ” 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 交房即发证 ” 则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另外,《通知》明确了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不动产登记模式的 “ 时间表 ” 和 “ 路线图 ”。
根据要求,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分为 “ 四步走 ”,一是 2020 年 4 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定 “ 交房(地)即发证 ” 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二是 2020 年 4 月中旬至 5 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是 2020 年 6 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 “ 交房(地)即发证 ” 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四是 2020 年 12 月,各市、县(市、区)对 “ 交房(地)即发证 ”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 “ 交房(地)即发证 ” 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