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宣布对小型家用电器进行抽检,并宣布国美电器销售室内加热器不符合标准
8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了"2019年广东省小家电质量监督抽查通知"(2020年第15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省小家电产品质量监督进行了抽查。
对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等11个省(直辖市)、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等11个省(直辖市)以及11个省(直辖市)生产的1000件小家电的质量进行了监测和抽样,包括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和揭阳,以及北京、河北、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四川和贵州。
经检验,204家企业生产的232件产品均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识和说明"、"防碰活元件"、"工作温度下的漏电和电气强度"、"耐湿气"、"稳定性和机械危害"、"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体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行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等。
其中标识说明部分显示136个产品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根据标识和说明项目不合格产品清单第37项,深圳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生产的埃米特室内加热器(石英管加热器)规格型号为HQ8082220V~50Hz800W,检验报告编号4400190100505401,标识和说明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设备的标识和使用说明是用户获得正确使用方法和日常维护的重要途径,必须正确、完整地进行标记,并必须给出必要的警告标志或警告标志。如果标识和说明不符合标准,则很容易导致用户在日常使用中出现误操作或维护不当,从而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
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责成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制整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销售产品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有关情况;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类型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要更换产品包装或制作产品合格承诺标识的第四,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进行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督监察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